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