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_公司公告_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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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09:00在本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2023-010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2023-011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3-013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3,170,004.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989,171.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8,917.1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06,528,968.5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108,794,393.1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3,024,830.06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5,276,635.8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其它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2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并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时任职务2022年度任职状态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额(万元)
邹锦开董事长在任180
刘 沣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任180
丁珍珍董事、财务总监在任72
邹孟红股东董事在任
叶 林董事、副总经理在任120
吕桂香股东董事2022.10.10补选担任董事
温 惠股东董事2022.10.10离任
合计552

注:股东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刘沣、丁珍珍、叶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培育、壮大和发展,加强管理,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环保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环保、安全、稳定运营;

(3)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效益;

(4)全力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积极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7、8号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5-8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

(5)促进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特别说明: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014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3-015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该机构从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创立于1985年,目前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贵阳设区域管理总部,在 天津、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南京、苏州、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珠海、南宁、海口、重庆、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

木齐等国内重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十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刘沣、丁珍珍、叶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3-016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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