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一、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邹锦开先生提议,刘沣先生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仍在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职务,聘任江卓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公司对刘沣先生任职董秘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江卓文先生具有较丰富的证券事务管理经验,拥有中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和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经审查,江卓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3-2511298 020- 83909818传真号码:0753-2511398 020- 83909880电子信箱:bxnygd@sina.com通讯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邮政编码:5147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3层邮政编码:510623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21日
附件:人员简历江卓文,男,198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参加工作,曾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董办主任,于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于珠海励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3年2月起在公司工作。江卓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