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广东东宝宝丽丽华华新新能能源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关关于于广广东东陆陆丰丰甲甲湖湖湾湾电电厂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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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号机机组组扩扩建建工工程程的的进进展展公公告告
近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粤发改核准〔2023〕3号),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变更情况如下:
一、原核准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31号),本项目将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采用高参数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公用设施在一期1、2号机组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必要设备。
二、本核准变更复函的主要内容
1、同意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高参数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配套新增建设1个10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565万吨,使用港口岸线288米,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公用设施在一期1、2号建设基础上扩建必要设备。
2、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31号)执行。
公司将根据原核准批复文件及本核准变更复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安全高效,助推实现做大做强做优公司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