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_公司公告_宝新能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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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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