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提名,推举胡迪远先生、杨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推选。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将以单项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迪远,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浙能浙江镇海发电厂、国电浙江北仑发电厂、国华浙江宁海发电厂工作,先后担任值长、总值长、发电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职务。2014年8月起,任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厂长、总工程师。
胡迪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敬,男,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参加工作。1995年起在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设计室主任、总经理。2021年2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杨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