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3年 10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5 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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