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悦凯
6.会议列席人员:刘悦凯,郑俊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板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6014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6014号)。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