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由于公司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且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2—047号的临时公告《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93,161,094.41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59,451.77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元)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1608001429200431603 | 4,259,382.97 |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37050168390800000750 | 68.80 | |
小计 | 4,259,451.77 | ||
现金管理余额 | 0.00 | ||
合计 | 4,259,451.77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金额 |
1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48,886.00 | 44,600.00 | 44,600.00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金额 |
2 |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23,571.21 | 23,571.21 | 23,173.44 | -397.77 |
合计 | 72,457.21 | 68,171.21 | 67,773.44 | -397.77 |
除以上因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进行的调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48,886.00 | 44,600.00 | 44,600.00 | 46,041.34 | 1,441.34 | 银行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23,571.21 | 23,571.21 | 23,173.44 | 23,274.77 | 101.33 | 银行利息收入 |
合计 | 72,457.21 | 68,171.21 | 67,773.44 | 69,316.11 | 1,542.67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441.34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该部分资金金额已经投资计入“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中。“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01.33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金额已经补充流动资金计入“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已全部赎回。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59,451.77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上述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等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结论
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7,773.4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9,316.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9,316.11 | ||||||||||||
2024年 | 16,367.96 | ||||||||||||||
2023年 | 14,465.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 | 11,642.09 | ||||||||||||
2021年 | 26,840.0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44,600.00 | 44,600.00 | 46,041.34 | 44,600.00 | 44,600.00 | 46,041.34 | 1,441.34(注1) | 2024年12月 | |||||
2 |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23,571.21 | 23,173.44 | 23,274.77 | 23,571.21 | 23,173.44 | 23,274.77 | 101.33(注2) | 不适用 | |||||
合计 | 68,171.21 | 67,773.44 | 69,316.11 | 68,171.21 | 67,773.44 | 69,316.11 | 1,542.67 | ||||||||
注1:“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441.34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该部分资金金额已经投资计入“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中。 | |||||||||||||||
注2:“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01.33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金额已经补充流动资金计入“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 |
附件2: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 | 2023 | 2024 | ||||
1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94.40%(注) | 项目计划在2022年12月形成生产能力,2027年生产与销售达到设计生产纲领要求,预计实现年税后利润情况为2023年1,571.60万元、2024年5,171.77万元,2025年10,836.74万元、2026年14,463.15、2027年及以后16,835.66万元。 | 不适用 | 23,862.91 | 20,106.33 | 43,969.24 | 是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按照募投项目规划,2023年和2024年的预计产能分别为80台和150台;但按照募投项目实际投产进度,2023年和2024年的实际产能为200台和300台,2023和2024年的实际产量合计为472台,故按照募投项目实际投产进度计算的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9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