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000670)_公司公告_盈方微: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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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2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同意向公司提供7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包含未结款项金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就借款额度、期限、未结款项等安排签署新的《借款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法定代表人:史浩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1陈炎表8,5008,50085%
2上海铭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1,50015%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经审计)2024/9/30(未经审计)
净资产26,266.9628,624.63

项目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111.911,922.60

净利润

净利润1,529.472,121.07

4、关联关系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7亿元借款额度(包含未结款项金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次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舜元企管申请借款,新增借款的单笔期限应不超过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公司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额度的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单利。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双方尚未结清的借款(以下简称“未结借款”)如下:

出借方借款方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日
舜元企管盈方微17,130.772023/3/23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2023/4/13
舜元企管盈方微3002023/4/24
舜元企管盈方微4,5002023/4/29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2023/5/4
舜元企管盈方微7,0002023/5/9
舜元企管盈方微2002023/5/18
舜元企管盈方微2,2002023/6/9
舜元企管盈方微4002023/6/9
舜元企管盈方微3,0002024/2/7
舜元企管盈方微4,0002024/4/26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4/5/20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4/6/18
舜元企管盈方微5002024/6/26
舜元企管盈方微6002024/6/28
舜元企管盈方微1,2002024/7/15
舜元企管盈方微1,5002024/7/31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4/8/14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4/8/15
舜元企管盈方微6002024/11/4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4/12/18
舜元企管盈方微1,0002024/12/24
舜元企管盈方微1,5002025/2/27
合计50,830.77

2、双方同意,双方未结借款到期日均变更为借款方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借款利率延续原借款协议的约定。

3、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7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包含未结款项),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次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新增借款的单笔期限应不超过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

4、双方同意,截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双方间未结清款项均应纳入借款额度,借款方根据约定或与出借方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借款协议终止履行,借款方不得以原借款协议约定的额度要求出借方支付借款。

6、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借款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审批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14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舜元企管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舜元企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舜元企管与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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