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其中,刘丽杰、王天敬、陆元昌、彭亚峰、张卫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并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