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栾超先生、朱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经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栾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解决南安雄创利润补偿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部分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解决南安雄创利润补偿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部分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