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1.2025年8月21日,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2025年中期分红条件,未超过2025年中期分红上限,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0,300,18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29,115,092.90元,减去报告期已计提未分配的现金股利65,487,425.3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3,927,854.63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351,887.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48,678,322.68元,减去报告期已计提未分配的现金股利65,487,425.3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01,542,784.83元。(以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9,767,011.5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