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
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一创投行”)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风华高科2023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晟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45448548L)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52楼
法定代表人:贺少兵
注册资本:109,922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45448548L广晟财务公司在监管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目前,广晟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与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公司拟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为3年。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年期《金融服务协议》在本次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将终止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三、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
(一)风险评估
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广晟财务
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用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广晟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该预案执行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四、相关信息披露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与广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在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4]12938-6号),该专项说明认为:“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风华高科已与广晟财务公司针对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度,双方对于协议的执行情况良好;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分析和评价,认为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对《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以下无正文)
附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元 | |||||||||||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 |||||
一、存放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2,401,368,382.53 | 7,357,925,750.10 | 7,866,212,895.42 | 1,893,081,237.21 | 39,214,180.85 | ||||||
二、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 2 | |||||||||||
(一)短期借款 | 3 | |||||||||||
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 | 4 | |||||||||||
(二)长期借款 | 5 |
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
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 | 6 | |||||||||||
法定代表人:李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宗衡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宗衡 |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榕林 范本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