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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结构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纪委书记)1人、广晟控股集团委派监事1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结构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工作沟通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党委会、总裁办公会,通过组织纪检、审计、法律与风控等专业部门构建“大监督”协同机制,汇聚监督合力,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全面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公司的依规运作、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提升。
(二)监事会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21项议案,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等,并按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均已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开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主要审议事项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9日 | 《关于变更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等共2项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2月6日 |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3日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2日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共10项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共3项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26日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三)深化“大监督”机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与审计、纪检及法务部门的协同监督力度,有效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全面提升企业的合规治理效能。监事会督促内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通过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等,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控;通过实施审计整改“回头看”,有效提升审计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此外,监事会还着重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总部各部门、业务中心及分(子)公司的20余项关键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测试与科学评价,针对发现的内控一般缺陷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有力推动了整改措施的落实,
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在合规管理方面,监事会亦积极督促推进相关工作,全面排查并整治不合规现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合规文化环境;同时,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的贯标认证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取得了国际国内双认证证书,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增强。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及时监督和各项财务资料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时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相关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定期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不断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持续规范内控运作,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的内控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有效落实《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通过聚焦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质效,切实发挥好以监督促发展的作用,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