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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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 1-2 |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XYZH/2025GZAA5B028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 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1日出具了XYZH/2025GZAA5B028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风华高科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风华高科的责任。我们核对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风华高科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风华高科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风华高科2024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风华高科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风华高科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风华高科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XYZH/2025GZAA5B0283广东风华高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续)本专项说明仅供风华高科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11日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 利息、手续费 |
一、存放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 1,893,081,237.21 | 8,979,237,296.96 | 8,918,458,584.91 | 1,953,859,949.26 | 23,242,855.61 |
二、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 - | - | - | - | - |
1.短期借款 | - | - | - | - | - |
2.长期借款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程 黄宗衡 黄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