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齐财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445,365.67元,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525,251,012.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4,372,349.9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5,764,587.59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尚未达到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和非财务报告内控存在重大缺陷;2、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