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6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16: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7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的董事1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马朝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发展与ESG管理委员会:由马朝辉先生、朱波先生、杜义飞先生组成,马朝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邓博夫先生、朱波先生、房红女士组成,邓博夫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提名委员会:由杜义飞先生、马朝辉先生、邓博夫先生组成,杜义飞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房红女士、朱波先生、杜义飞先生组成,房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王绍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王绍东先生简历附后。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谢正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谢正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谢正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决定聘任石灏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石灏南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2-3385366联系传真:0812-3385285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周玉昌先生、谢正敏先生、文本超先生、徐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正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绍东先生,1983年4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厂原料作业区、沉淀还原作业区、焙烧浸出作业区作业长,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副厂长,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分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王绍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绍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正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会计师,EMBA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攀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谢正敏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玉昌先生,1982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研院钛研究所副主任工程师,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鞍钢集团钒钛(钢铁)研究院(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综合办公室主任,鞍钢集团钒钛(钢铁)研究院副院长,攀钢研究院副总经理,鞍钢研究院副院长,攀钢研究院副总经理,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钒钛分院院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等职。
周玉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周玉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本超先生,1969年3月出生,工程硕士,化学工程师、机械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攀枝花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轨梁厂机械动力科副科长,新钢钒公司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新钢钒公司轨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设备保障部总经理、产业发展部(资本运营部)总经理、装备部总经理、设备总监,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等职。
文本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文本超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3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聪先生,1985年12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协办、主任科员,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精成作业区党支部书记、副作业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督查专员、行政处处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副厂长、党委书记,攀钢集团攀枝花钛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徐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石灏南先生,1974年9月出生,经济师,大学学历,农工党,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董事会事务与风险管理二级总监。历任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行政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事务二级总监。
石灏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石灏南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