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结合市场环境、医药行业发展以及公司发展阶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郭淑芹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超先生负责公司整体医药产品的战略统筹、渠道精耕、产销协同、品牌重塑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王超先生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王超先生简历
王超先生,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1999年3月至2001年6月任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3年3月至2025年4月历任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超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列情形;王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600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45,5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