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会所”)、谭旭明、尹擎、凌辉、王平平侵权责任纠纷向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岳阳楼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2025年5月27日,公司收到岳阳楼区法院送达的《传票》等法律文书。上述案号为(2025)湘0602民初6461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将于2025年7月23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湘0602民初6461号;
2.《传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