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比特(000621)_公司公告_比特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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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2、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鞠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3、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4、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2019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并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生超过额度需要董事会批准或者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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