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86.0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344.50万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5,100.11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323.44万元。
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金状况,考虑到目前整体经营环境,为保障2025年公司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安排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860,431.71 | -18,589,703.10 | -92,201,396.7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33,444,959.4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03,234,366.1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2,217,177.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0011005500
号《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