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000618)_公司公告_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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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5-04-2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决定于5月20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国证监会3月22日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股东大会通知中'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一节修改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公司监事会提议,董事会经过审核,同意增加《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增加议案后,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6、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7、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4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8、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确定2005年度本公司董事及监事酬金; 10、审议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本公司2005年度境外核数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2005年度境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公司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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