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A退(000613)_公司公告_大东海A: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时间:

大东海A: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2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潘安杰、杨美琴、陈金莲、潘爱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以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告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3月1日,公司收到股东杨美琴和潘爱萍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获悉杨美琴质押给海南金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票,潘爱萍质押给海口绿之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股票已经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姓名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 股数(股)质押开始日期解除质押日期质权人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杨美琴15,910,0002018年11月23日2019年2月27日海南金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7.73%
潘爱萍4,090,0002018年11月23日2019年2月27日海口绿之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99.50%
合计-20,000,00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潘安杰、杨美琴、陈金莲、潘爱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股票种类(大东海A/大东海B)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股数
潘安杰大东海B14,593,5984.01%0
杨美琴大东海B16,279,0284.47%0
陈金莲大东海B7,766,4002.13%0
潘爱萍大东海B4,110,7381.13%0
合计42,749,76411.74%0

三、备查文件股东杨美琴和潘爱萍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