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3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前期归母净利润金额,不涉及定期报告中现金流量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2021年至 2024 年三季度利润表部分项目数据信息。
本次差错更正仅因确认收入的方式由总额法变为净额法,2021年累积影响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71%,2022年累积影响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92%,2023年累积影响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0%,影响较小。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由于公司编制的 2021年至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应收承租人的水、电等能耗费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对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确认的水、电等能耗费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重新确认、计量并追溯重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 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数据信息。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归母净利润的金额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以下表格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对 2021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1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66,111,439.32 | 64,769,283.15 | -1,342,156.17 |
营业成本 | 16,519,202.39 | 15,177,046.22 | -1,342,156.17 |
2、对 2021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1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178,796,396.90 | 175,046,414.57 | -3,749,982.33 |
营业成本 | 43,274,721.67 | 39,524,739.34 | -3,749,982.33 |
3、对 2021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1年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335,661,430.28 | 328,835,931.52 | -6,825,498.76 |
营业成本 | 76,972,366.84 | 70,146,868.08 | -6,825,498.76 |
4、对 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567,554,915.80 | 557,836,758.90 | -9,718,156.90 |
营业成本 | 137,713,685.25 | 127,995,528.35 | -9,718,156.90 |
5、对 2022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2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83,425,491.08 | 80,809,383.26 | -2,616,107.82 |
营业成本 | 41,964,517.07 | 39,348,409.25 | -2,616,107.82 |
6、对 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2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138,562,702.19 | 133,568,972.70 | -4,993,729.49 |
营业成本 | 63,469,930.98 | 58,476,201.49 | -4,993,729.49 |
7、对 2022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2年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305,405,202.31 | 296,812,996.18 | -8,592,206.13 |
营业成本 | 106,587,871.29 | 97,995,665.16 | -8,592,206.13 |
8、对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381,194,621.57 | 370,053,493.20 | -11,141,128.37 |
营业成本 | 117,811,813.76 | 106,670,685.39 | -11,141,128.37 |
9、对 2023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3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55,660,358.05 | 52,907,972.06 | -2,752,385.99 |
营业成本 | 15,062,590.71 | 12,310,204.72 | -2,752,385.99 |
10、对 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3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153,718,887.43 | 147,067,778.62 | -6,651,108.81 |
营业成本 | 70,458,090.86 | 63,806,982.05 | -6,651,108.81 |
11、对 2023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3年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278,087,849.93 | 266,503,094.45 | -11,584,755.48 |
营业成本 | 116,717,466.70 | 105,132,711.22 | -11,584,755.48 |
12、对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321,270,465.34 | 305,519,436.48 | -15,751,028.86 |
营业成本 | 132,548,387.55 | 116,797,358.69 | -15,751,028.86 |
13、对 202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4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44,952,664.67 | 40,342,848.22 | -4,609,816.45 |
营业成本 | 16,312,462.18 | 11,702,645.73 | -4,609,816.45 |
14、对 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4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90,928,075.28 | 81,357,937.99 | -9,570,137.29 |
营业成本 | 32,514,516.82 | 22,944,379.53 | -9,570,137.29 |
15、对 2024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累积影响数 (2024年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267,098,433.88 | 239,396,880.89 | -27,701,552.99 |
营业成本 | 122,519,839.68 | 94,818,286.69 | -27,701,552.99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认为:阳光股份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阳光股份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