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闲置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 交易概述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控股)以 1,350 万元价格将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的 29,488.2 平方米闲置土地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美制冷),转让单价约 30.5 万元/亩。公司与宏美制冷已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准备正式办理土地分割和过户手续。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交易对方宏美制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同兴横街 47 号 法定代表人:周虹 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5001092101072 1-1-1 主营业务:制造及销售汽车空调冷凝器、蒸发器,汽车水箱、加热器芯、 油冷却器、中冷器,以及摩托车油冷器和水冷器等。 主要股东:周虹(持股 60%)、陶源(持股 40%) 2、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3、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宏美制冷资产总额为 7,282.30 万元,负债总额为 3,986.68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3,281.24 万元,净资产为 3,295.61 万元;营业收入为 9,909.95 万元,营业利润为 434.83 万元,净利润为 402.02 万元。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的闲置土地面积为 29,488.2 平方米,。该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块土地评估价值为 1,341.71 万元(455 元/平方米)。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人民币 1,350 万元;支付方式和期限: 2、交易定价依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块土地评估价值为 1,341.71 万元(455 元/平方米)。参照评估价值,公司拟以1,350 万元价格将北碚同兴园区上述 29,488.2 平方米闲置土地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的定价是交易双方基于中介机构对其整体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的,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目前公司已收到 1,000 万元款项,剩余 350 万元将在近期收回。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八号拥有工业用地面积61,629.3 平方米,建筑面积 8,141.53 平方米,账面资产价值净值为 4,621.23 万元;其中约 29,488.2 平方米土地暂时闲置。基于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的考虑,经与北碚区政府、北碚区国土局沟通,公司已在北碚区国土局取得了土地分割的红线图,将公司持有的上述闲置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并和宏美制冷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准备正式办理土地分割和过户手续。 本次交易的定价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由于该地块属于公司拥有的 61,629.3 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尚需经过重庆市国土局办理土地分割手续。而公司对该土地与其地上建筑物合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故本次单独转让闲置土地尚无法单独核算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预计在 2012 年底前将剩余部分土地及建筑物整体出让,到时将可整体计算对公司盈利的影响。六、 备查文件 1、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3、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华评报字[2012]第 47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