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华媒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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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9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8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02,494,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2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1 人,代表股份 600,906,8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600,521,48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88,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56,5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 人,代表股份 668,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66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88,0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张韶衡、章丰和傅怀全,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胡眠秋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43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983%;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10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的 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总股本的0.01%。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1,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5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1,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5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胡眠秋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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