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8月27日15:00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凤凰厅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沈旭微先生、监事李宏娅女士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职工监事洪晓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董悦,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秋,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张韶衡,副总经理于国清、王柏华,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勤勇,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