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0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华媒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020年4月24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5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二项临时提案:《关于提名裴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宏娅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剑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631,162,5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11人,代表股份631,126,5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5,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630,741,2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92,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1人,代表股份956,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56,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秋,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张韶衡,监事陈军雄,职工监事洪晓明,副总经理于国清,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勤勇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林超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26,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41%;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追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96,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9,771,977股,占
48.13%)、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股,占3.95%)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26,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41%;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741,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41%;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张剑秋(持有本公司76,275股,占0.0075%)、张韶衡(持有本公司77,175股,占0.0076%)、郭勤勇(持有本公司76,875股,占0.0076%)、于国清(持有本公司77,325股,占0.0076%)、高坚强(持有本公司77,700股,占
0.0076%)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 关于提名裴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关于提名李宏娅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62,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林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