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0 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6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裴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裴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裴蓉女士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提名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8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裴蓉:女,1971年4月出生,会计硕士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2 年起参加工作,任杭州侨兴织带机厂财务科副科长,1994年7月进入华立集团工作,历任审计室主任、审计部部长、运营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