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全部参与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李宏娅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宏娅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李宏娅女士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5月8日
附: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宏娅,女,1983年生,管理学学士。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职务。自2008年至今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经理、不动产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等职务,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监事。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