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作出的进一步规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体现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叶雪芳 蔡才河 郭全中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