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华媒控股: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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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董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勤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3,570,425,023.823,248,604,010.443,469,502,918.34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25,869,296.661,890,548,489.591,666,496,640.483.56%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37,852,255.843.71%1,269,174,051.54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602,142.124.61%70,567,338.691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797,264.04-34.14%51,155,217.01-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7,682,548.38-7.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0%0.07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0%0.07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1.37%3.52%0.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56,059.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490,429.5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622,428.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6,795.27
合计19,412,121.6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4,68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13%489,771,977122,442,994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85%49,408,102
都市快报社国有法人3.95%40,194,43810,048,610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9%28,409,869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6%22,000,000
雷立军境内自然人1.15%11,719,080
谭希宁境内自然人0.69%7,067,000
山东万芝园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9%4,000,000
王紫军境内自然人0.36%3,690,529
胡志剑境内自然人0.35%3,559,423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367,328,983人民币普通股367,328,983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408,102人民币普通股49,408,102
都市快报社30,145,828人民币普通股30,145,828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409,869人民币普通股28,409,869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
雷立军11,719,080人民币普通股11,719,080
谭希宁7,067,000人民币普通股7,067,000
山东万芝园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
王紫军3,690,529人民币普通股3,690,529
胡志剑3,559,423人民币普通股3,559,42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持有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100%股权。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雷立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11,654,980股股份;山东万芝园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4,000,000股股份;王紫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3,611,629股股份;胡志剑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2,477,123股股份。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末为45,877,402.38元,较期初增加 43,866,134.61 元,增加2181.02%,主要系由于浙江华媒投资有

限公司本期购买基金、信托等理财产品;

2. 应收账款本期末为489,080,016.85元,较期初增加117,347,739.86元,增加31.57%,主要系由于各子公司营收增加导致的

应收款项增加;

3. 预付款项本期末为62,741,593.85元,较期初增加 40,168,233.33 元,增加177.95%,主要系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本期招生代理费增加和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付的经营权使用费增加;

4. 在建工程本期末为3,240,410.00元,较期初增加 1,528,259.06 元,增加89.26%,主要系子公司浙江智骊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本期进行杭报楼宇亮化提升改造;

5. 短期借款本期末为57,450,000.00元,较期初减少159,000,000.00元,减少73.46%,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6. 应付债券本期末为200,0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200,000,000.00元,增加100%,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2亿元;

7. 其他收益本期为 15,142,602.98 元,较上期增加 256.60%,主要系由于本期各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经发行并于10月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年07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027号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年08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028号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并上市2019年09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09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09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0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都市快报社;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杭报集团与杭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鉴于华智控股拟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华智控股之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人。在此基础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承诺:(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华智控股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不会参与投资、拥有或控制任何与华智控股经营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法人及/或其他组织。(2)如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包括本集团/本公司/本社现有或将来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投资、拥有或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华智控股所从事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立即通知华智控股,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华智控股。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与华智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杭报集团及杭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鉴于华智控股拟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人。在此基础上,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华智控股及其少数股东权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承诺如下:(1)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将尽量避免与华智控股(包括其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如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今后与华智控股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智控股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集团/本公司/本社的关联交易,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在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为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在与华智控股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保证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对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华智控股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对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华智控股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智控股章程的规定,督促华智控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与华智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杭报集团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杭报集团将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2014年12月11日履行之中
整的组织机构;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杭报集团承诺:在作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人期间,杭报集团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不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华智控股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华智控股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都市快报社其他承诺关于采编资产注入的承诺:基于“编营分离”的行业政策,本次注入资产不包括报纸采编类资产。杭报集团承诺:自行业政策允许采编资产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杭报集团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如有)后,无条件允许华智控股择机通过现金或股权等方式收购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未进入上市范围之内的报刊采编业务资产。关于收入分成的承诺: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与7家传媒经营公司签订了《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将传媒经营业务授权该等公司管理运作,按照运营管理报社经营性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收入(母公司)进行分成。杭报集团承诺:在相应报社所办报刊的版面、发行量以及外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涉及授权经营的7家传媒经营公司在授权经营期限内(即20 年内)向相应报社的收入分成比例不超过该7家公司与相应报社已签订《收入分成协议》约定的水平。关于部分资产待盈利后注入的承诺:杭报集团下属风盛新传媒、城市通媒体、闻达电子商务、地铁文化传媒等四家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预计将有较长培育期。杭报集团承诺待上述公司实现盈利后24个月内,无条件允许上市公司择机通过现金或股权等方式予以收购。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与都市快报社承诺,所持标的公司相应股份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份转让的情形。关于拟注入资产合规经营的承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下属拟注入标的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承诺签署之日,拟注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拟注入标的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其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注入资产税收优惠的承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4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报集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至2013年12月31日。本次注入资产中11家公司目前均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根据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中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第二十条“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区和转制企业。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拟购买资产评估时点,杭州市宣传部门尚未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评估机构按照前次名单,假2014年12月11日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关于拟购买资产瑕疵房产的承诺、关于注入资产税收优惠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正常履行之中。
设拟购买资产相关企业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到期后延期5年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及以后按照25%税率预测企业所得税。杭报集团承诺:如11家标的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持续具备享受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或者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11家标的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本集团将在11家标的公司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10日内,按11家标的公司各自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各公司该年度实际执行所得税率-0%)/(1-各公司该年度实际执行所得税率)给予各公司全额现金补偿。2014年9月26日,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可继续享受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宣通[2014]59号),明确11家标的公司及其9家下属公司可按国办发〔2014〕15号文件继续享受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此,11家标的公司的税收优惠风险已不存在。关于拟购买资产瑕疵房产的承诺:拟购买资产评估时点,标的公司盛元印务名下三项房产的相关权证尚在办理之中,该等房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完毕,房产测绘已基本完成。对于上述瑕疵资产,杭报集团承诺:如果交割上述房产时,相关方无法办理权属证明文件以及办理手续存在法律或其他实质性障碍或出现产权纠纷等情况,对此造成华智控股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杭报集团愿意承担包括以现金补足等方式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标的公司(杭州萧山萧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具有合法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3万元、182万元、145万元。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华媒教育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华媒教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经双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聘请经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合法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以该等专项审计报告确定的数值为准。杭报集团公司承诺,若标的公司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未达到各期经营目标,则通过现金方式对华媒教育予以补偿,计算方式为:每年现金补偿款金额=华媒教育投资总额×(1-当年度实际净利润/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华媒教育要求上述补偿,应向杭报集团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杭报集团公司应在收到华媒教育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华媒教育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如杭报集团公司未能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履行补偿义务,杭报集团公司应按照未补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华媒教育支付违约金。2017年09月15日2019年12月31日2017年、2018年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1,000--4,00010,518.03下降90.50%--62.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40.1下降90.50%--62.02%
业绩预告的说明公司部分投资的参股公司预计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将对该类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具体减值金额以最终评估报告为准),从而导致全年预计业绩有较大幅度下滑。剔除该减值因素,本公司年度预计净利润约9,000万元——12,000万元。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4401,4400
信托理财产品自有资金2,5002,5000
其他类自有资金6,1006,1000
合计10,04010,04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悦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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