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2017 年末,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坏账损失 15,868,497.3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24,988.3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484,373.39 合计 16,477,859.05 坏账损失主要系: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等计提坏账准备,不涉及关联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壁咚科技有限公司 15%股权,报告期内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低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29,684.13 元,持有的杭州西边有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股权,报告期内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低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95,304.21 元。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时代盛元数字图文影像有限公司 49%股权,报告期内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484,373.39 元。 二、 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 1、坏账损失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 按照账龄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关联方的款项无风险组合 无风险的地铁广告经营权保证金、地铁广告资源代理经营履约保证金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关联方组合 无特别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计提方法无风险组合 无特别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其中:[6 个月以内] 0.00 0.00 [7~12 个月] 5.00 5.001-2 年 10.00 10.002-3 年 20.00 20.003-4 年 50.00 50.004-5 年 80.00 80.00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 次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共 计 减 少 公 司 2017 年 度 利 润 总 额16,477,859.05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审批程序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依据充分,计提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较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九、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