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 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收购世文教育可以解决公司教育业务拓展的场所需求,有利于消除集团内部教育领域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保持子公司经营业务覆盖范围和经营场地的一致性。本次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评估依据和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议案。二、 关于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有助于支持快点传播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快点传播的公司实力,吸引优秀人才,提升团队主观能动性和激励效果,提高独立融资能力,同时与公司战略及业务继续保持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评估依据和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 叶雪芳 蔡才河 郭全中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