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华媒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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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四名监事全部参与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一、 关于提名沈旭微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旭微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沈旭微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二、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三、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旭微先生,本科,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常委、统战部长,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编辑,2017 年 4 月至今,兼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沈旭微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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