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交易价格于2016年12月26日-12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 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华立集团、华立投资、华安资管计划减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042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经核查,上述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7、 本公司定向增发工作仍在进行之中,进展情况将按照规定持续做好阶段性信息披露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大幅度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与前述业绩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