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杭州新闻大厦 20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晴主持,公司七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其中董事鲍林强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授权委托董事张剑秋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叶雪芳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郭全中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蔡才河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郭全中代为投票表决,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一、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二、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鲍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调整后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叶雪芳、郭全中、鲍林强,其中叶雪芳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三、 关于提名张韶衡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韶衡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韶衡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韶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02,9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提名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四、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 64.40%,即担保总额不超过 9,016 万元,担保期限为 5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五、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7日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韶衡 先生,1974 年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09 年至 2014年 12 月,在杭报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年 5 月,在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在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 张韶衡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韶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02,9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