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经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5:00—5 月 26 日下午 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 218 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钱江厅。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635,994,3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49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34,118,2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30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76,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610,4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3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76,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4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994,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994,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994,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994,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688,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9%;反对305,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4,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906%;反对 305,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27,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771,977 股,占48.13%)、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 3.95%)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27,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771,977 股,占48.13%)、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 3.95%)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994,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994,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关于 6 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27,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0,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771,977 股,占48.13%)、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 3.95%)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林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