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华媒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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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2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晴先生主持,董事汪思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叶雪芳女士投票表决,其余七名董事全部参与现场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一、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二、关于制订《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三、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912 万元。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赵晴先生、秦晓春先生、杨星女士、鲍林强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四、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参股子公司精典博维在本次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 35%的非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总额不超过 1,750 万元,期限 2 年,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不是精典博维的关联董事,不适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五、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华媒传播对控股子公司快点传播提供额度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 6 个月内,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六、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媒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与无锡金晟影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华媒金晟文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华媒投资出资250 万元,占比 25%,华媒传播出资 250 万元,占比 25%。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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