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 100%。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3)投资公司业务模式 投资公司将重点围绕“产业文创化 传播现代化”的方向,着力打造新兴文创项目孵化、产业资源整合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于一体的投资生态系统。主要专注文化创意、新媒体、影视、IP 和移动互联等行业的投资、并购机会,采用股权投资、联合业界实力机构设立并购基金、专项基金、VC 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投资公司是本公司完善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环节和步骤。本次拟成立的投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对外金融投资和资本运作的统一平台,通过直接股权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等手段,以资本整合上下游资源、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产业链,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 通过设立投资公司,本公司可以更为广泛地参与资本投资和基金管理业务,尽快并低成本地为公司发展培养专业的资本运作人才。 设立投资公司是实现“以现代传媒集群为核心平台的城市生活服务商”战略的重要步骤,符合上市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且出资设立的投资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拟设立的投资公司对业务拓展、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成立后是否能够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拟成立的投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对外金融投资和资本运作的统一平台,通过直接股权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等手段,以资本整合上下游资源、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产业链,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本公司可以更为广泛地参与资本投资和基金管理业务,尽快并低成本地为公司发展培养专业的资本运作人才。设立投资公司是实现“以现代传媒集群为核心平台的城市生活服务商”战略的重要步骤,符合上市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2、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五、其他 由于投资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相关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