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鹭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2日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鹭华 女士,1965 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0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深圳宏天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省盛世广宏无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中广联合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 林鹭华女士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