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5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编号为 2015-048《对外投资进展公告》。根据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前五年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总额的 2%/年;此后如仍未解散,则不再收取管理费。 2、业绩报酬 (1)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 业绩报酬为单个项目超额收益的 20%(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超额收益是指单个项目投资收益扣除股权退出时累计定基年化收益(按每年 10%)的差额)。 (2)业绩报酬的支取方式 每个投资项目退出后,在收益分配前,受托管理人按上述方式计提业绩报酬。若单个投资项目分阶段退出的,在每次阶段性收益分配前按退出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3、收益分配 (1)收益构成 本合伙企业的总收益由以下部分构成: ①投资项目股权退出变现后的投资收益; ②投资项目的分红收益; ③银行存款利息收益和理财收益; ④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益。 (2)收益分配比例 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收益分配比例(指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实缴货币出资占全体合伙人实缴货币出资总额的比例,如各合伙人均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的,则收益分配比例应当等于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人就所分配到的收益,应分别依法纳税。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