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及授权的概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 30 亿元,期限为五年。该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实施,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且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五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