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验 资 报 告 瑞华验字[2014]第 33010011 号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0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87,731,995.00 元 ,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487,731,995.00 元。根据贵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7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贵公司申请通过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以下统称“杭州日报集团”)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9,966,41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1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4 年 12 月 0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杭州日报集团投入的价值为 2,231,158,607.15 元的股权,按每股发行价格 4.21 元折合 529,966,415 股。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487,731,995.00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487,731,995.00 元,已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浙天会验字[2006]第 8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0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7,698,41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1,017,698,410.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234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其前身为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经重庆市体改委体改发[93]30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于1999年5月和7月分别进行了股权转让和重大资产重组,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药)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999年10月公司更名为重庆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更名为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09年8月4日华方医药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华方医药将持有公司23.52%的股份转让给华立集团,华立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0年10月13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公司更名为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8月30日,贵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时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其后,经多次股权变更后,贵公司现有注册资本487,731,995元,股份 总 数 487,731,995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为500000000005123。 二、 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以下统称“杭州日报集团”)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9,966,415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29,966,415.0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7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贵公司通过向杭州日报集团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9,966,41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1 元,由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9 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和都市快报社持有的 2 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部分)权益作价认购。上述用于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权的价值系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交易价格。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7,698,410 元,每股面值 1元,折股份总数 1,017,698,41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529,966,415股,占股份总数的 52.0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487,731,995 股,占股份总数的 47.93%。用于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权的价值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 审验结果 截至 2014 年 12 月 01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原由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城乡导报传媒有限公司 51%股权、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都市快报社持有的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 80%股权、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8.83%股权。以上股权共作价人民币 2,231,158,607.15 元,用以认购贵公司向杭州日报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9,966,415 股。上述 11 家公司已经完成相关股权过户手续。 上述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14年5月28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3260号),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股权价值为2,231,158,607.15元,根据贵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5月19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为基础,以4.21元/股为发行价格,按每股面值1元发行,贵公司的发行数量为529,966,415股。 连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资本 487,731,995.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资本 1,017,698,410.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529,966,415 股,占股份总数的 52.0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87,731,995 股,占股份总数的 47.93%。 四、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