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申请报告》的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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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0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义务的申请报告》 的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声 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交易涉及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本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出具本报告。本次收购涉及各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财务顾问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收购的基础上,发表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收购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并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一) 本财务顾问与本次股权收购所有当事方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收购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地进行的。 (二) 有关资料提供方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材料、文件或口头证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财务顾问报告失实或产生误导的重大遗漏。 (三) 本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就本次股权收购是否损害华智控股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独立发表意见。 (四) 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 本财务顾问并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也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与评价。 (六) 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华智控股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收购报告书摘要、董事会公告、法律意见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 本财务顾问报告仅供本次收购华智控股股权事宜报告时作为附件使用。未经本财务顾问书面同意,本财务顾问报告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2-2-1  目 录声 明 .............................................................................................................. 1目 录 .............................................................................................................. 2释 义 ................................................................................................................ 4第一节 承诺 ..................................................................................................... 7第二节 主要假设 .............................................................................................. 8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 9 一、收购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9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 9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及诚信记录 ......................................... 10 四、对收购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 .............................................................. 15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 15 六、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 19 七、收购人履行的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 19 八、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性的安排 ................................................ 21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 ...................................................................... 21 十、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独立性的说明及财务顾问意 见 ............................................................................................................. 22 十、关于在收购标的上是否设定其他权利及是否在收购价款之外还作出其他 补偿安排 .................................................................................................. 36 2-2-2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 .................................................................................................. 37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公司未清偿的负债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37十二、收购人关于免于要约收购的豁免申请 ............................................. 37十三、备查文件 ....................................................................................... 38  2-2-3  释 义 本财务顾问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收购人/申请人 指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指 都市快报社杭报集团有限公司 指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智控股/上市公司 指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报集团 指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华立集团 指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财务顾问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南证券关于《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书》及《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  购华智控股股份义务的申请报告》的财务顾问报告《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第16号》  指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华智控股拟将其截至基准日拥有的除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货币资金、应交税费和应付  股利之外的全部资产及各类负债,出售予华立集团,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并向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发行股份购买  其下属传媒经营类资产,导致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都市快报社直接收购华智控股。杭州日报传媒 指 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每日传媒 指 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都市快报控股 指 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杭州网络传媒 指 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萧山日报传媒 指 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  2-2-4富阳日报传媒 指 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城乡导报传媒 指 杭州城乡导报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产购每日送电子商务 指 买标的之一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盛元印务  指 之一十九楼、19楼 指 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都市周报传媒 指 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标的之一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假日宾馆,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假日宾馆  指 单位 杭州新闻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杭报集团有限公司新闻物业管理 指 下属子公司 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华媒投资  指 司 浙江杭报金都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报集团有限杭报金都创意 指 公司下属子公司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出版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杭报集团出版传媒控股 指 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读报人广告 指 杭州读报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风茂房地产 指 杭州风茂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 杭州萧山萧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萧报教育咨询 指 司杭报国际旅行社 指 杭州日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杭报旺财  指 杭州日报旺财商贸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都市巴士书报刊 指 杭州都市巴士书报刊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萧报国际旅行社 指 杭州萧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 浙江都市艺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都市艺术文化 指 司风和会展  指 杭州风和会展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 杭州汉书数字出版传播有限公司,出版传媒控股下属汉书数字出版 指 子公司风盛新传媒 指 杭州风盛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  2-2-5城市通媒体 指 杭州城市通媒体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闻达电子商务  指 富阳闻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 杭州地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地铁文化传媒  指 子公司城市通媒体 指 杭州城市通媒体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司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出版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杭报集团出版传媒控股  指 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杭州健康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下属子公司,健康传媒  指 已注销 杭州萧山萧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华媒投资下属子公萧报教育咨询  指 司 江苏时代盛元数字图文影像有限公司,盛元印务下属江苏时代盛元  指 子公司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重组报告书》 指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重组协议》  指 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及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及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利润补偿协议》  指 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 补偿协议》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指 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议》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定价基准日 指 2014年5月19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13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 指 2014年6月30日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万邦 指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元 指 人民币元  2-2-6  第一节 承诺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本财务顾问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收购人申报文件进行核查,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五)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 (六)与收购人已订立持续督导协议。  2-2-7 第二节 主要假设 提请广大投资者和有关各方注意,本财务顾问报告的有关分析以下述主要假设为基础: (一)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置入资产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提供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各项合同协议得到有效批准并得以充分履行; (五)本次交易能够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核准,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及时完成; (六)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2-8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一、收购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对收购人编制《收购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以及对收购报告书所披露事实的查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收购人已向本财务顾问出具关于所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为本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分析和安排,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6 号》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收购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要求。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一)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购是由于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以其下属传媒经营类资产认购华智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导致的。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拟注入上市公司的传媒经营类资产质量优良,且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实现杭报集团传媒经营类资产的上市,提升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杭报集团以打造全国一流现代文化传媒集团为总体目标,通过积极的战略转型升级,实现了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经营业绩的显著提升。杭报集团旗下传媒经营类资产重组上市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将得以有效对接,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运行机制,运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得以优化,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将得到加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违背。本次收购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投  2-2-9资者的利益。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及诚信记录 (一)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 1、 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赵晴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30100000168525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78237846-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其他无需报 经营范围  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  围 成立日期  2005年12月27日 经营期限  2005年12月27日至2035年12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股东名称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通讯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邮编 电话 0571-85052166 传真 0571-85052119 2、都市快报社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名称 都市快报社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杨星  2-2-10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13301000070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7927872-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法人 编辑出版《都市快报》,相关印刷,相关发行, 宗旨和业务范围  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行,广告公布,相 关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成立日期 2005年9月 经营期限 2014年5月13日至2015年3月3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举办单位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邮编 电话 0571-85051200 传真 0571-85170751 经核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提供必备证明文件,并出具相关承诺函,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的债务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也没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 (二)收购人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 根据《重组协议》,华智控股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都市快报社发行股份购买其下属传媒经营类资产,具体包括杭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都市快报控股 100%股权、杭州日报传媒 100%股权、萧山日报传媒 100%股权、城乡导报传媒 51%股权、富阳日报传媒 100%股权、每日传媒 100%股权、杭州网络传媒 100%股权、盛元印务 100%股权、每日送电子  2-2-11商务 100%股权,以及都市快报社持有的都市周报传媒 80%股权、十九楼 38.83%股权,合计 11 家公司股权。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合法拥有上述公司的相应股份,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份转让的情形。因此,收购人以上述公司股权作为对价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障碍,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 (三)收购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12月20日下发的《关于组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市委发[2005]58号),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经营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现从事以《杭州日报》为核心,《都市快报》、《每日商报》、《萧山日报》、《富阳日报》、《城乡导报》、《都市周报》、《城报》、《风景名胜》杂志、《休闲》杂志、《杭州》杂志等为重要内容的报刊传媒经营性业务,并经营杭州网、杭报在线、19楼空间、快房网、萧山网等网站。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以报刊经营业务为核心,新媒体、融媒体、多媒体兼备的“1+3”现代传播体系;以传媒业为依托,户外广告、文创综合体、商务印刷、物流配送、商贸连锁、艺术品产销等六大重点产业并进的“1+6”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根据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5年1月31日下发的杭编[2005]13号《关于杭州日报社机构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都市快报社于2005年9月22日成立,是由杭报集团举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业务是为都市群众提供新闻和有关信息服务,编辑出版《都市快报》。《都市快报》于1999年创刊,曾荣获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全国“百强报刊”、中国金融新闻基石奖、中国最具影响力社会类媒体状元、“影响中国十大都市报”品牌贡献奖、十大“中国阳光传媒单位”称号、“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媒体”、“中国最具公信力都市报”称号、“中国报业创新年度品牌”、“中国报业公益广告贡献奖”等。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四)关于收购人是否需要承担其他附加义务  2-2-12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购买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对拟购买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4年3月20日与华智控股签订《利润补偿协议》,并于2014年5月29日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华智控股、杭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 2、盈利承诺 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对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期间为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若本次交易于2014年实施完毕,则利润补偿期间为2014年、2015年、2016年。补偿测算基准日为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的12月31日。 在各期补偿测算基准日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拟购买资产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等经营成果予以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该等实际净利润数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拟购买资产评估报告,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2014、2015、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资产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541.80万元、19,532.02万元和21,514.69万元。各方明确,在利润补偿期间,拟购买资产每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所承诺的当年年度承诺利润。 3、补偿安排 (1)股份回购 如果拟购买资产每年实际利润低于其当年承诺利润的,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须向上市公司补偿利润,即上市公司以1.00元的价格回购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年度股份回购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回购股份数=(A-B)/C*D-E  2-2-13 其中: “A”代表:利润补偿期间截止当年期末拟购买资产的累积年度承诺利润; “B”代表:利润补偿期间截止当年期末拟购买资产的累积年度实际利润; “C”代表:拟购买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即三年)年度承诺利润; “D”代表: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发行股份总额; “E”代表:利润补偿期间以前年度按照本条公式计算并已经补偿的股份数之和。 如果利润补偿期间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持有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 当年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2)减值测试补偿 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根据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评估报告确定的拟购买资产估值>利润补偿期间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已补偿股份总数E÷D,则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E。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2-14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已实施完毕。 5、违约与赔偿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本财务顾问认为:由于收购人本次认购的新股在业绩承诺期限完成后方可流通,股份补偿具备可行性,且收购人另持有多家公司股权,收购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因此收购人上述利润补偿安排是合理、可行的。 (五)收购人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最近 5 年的诚信记录)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本财务顾问就收购人的诚信记录进行了必要的核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未发现存在其他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四、对收购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 本财务顾问已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必要辅导,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截止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已依法履行了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本财务顾问将继续督促收购人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以下简称“杭报集团”)为本次收购的收购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都市快报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收 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2-2-15的实际控制人名称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218 号法定代表人  赵晴经费来源 企业化管理开办资金 82,569.6 万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133010000320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法人 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杭州日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宗旨和业务范围 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 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举办单位 杭州市委 (二)股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杭报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如下图所示:  2-2-16  100%  杭州日报传媒  100%  每日传媒  100%  都市快报控股  100%  杭州网络传媒  100%  萧山日报传媒  100% 杭报集团  有限公司 100%  富阳日报传媒  51%  100% 杭州网络 城乡导报传媒  新闻中心  100%  每日送电子商务  100% 每日商报社 100%  盛元印务  51%  地铁文化  100% 杭报集团  都市周报社  100%(杭州日报社)  假日宾馆  100%  100%  新闻物业管理 萧山日报社  100%  华媒投资  100% 富阳日报社 51%  杭报金都创意  100%  出版传媒控股  100% 城乡导报社 38.83%  十九楼  100% 都市快报社  80%  都市周报传媒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  2-2-17 (三)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重要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杭报集团所控制 的重要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杭州网络新闻中心  杭州市 新闻报道,新闻采编,网络监控 100.00  100% 编辑出版《每日商报》,广告业 2 每日商报社  杭州市 100.00  100%  务,新闻培训 《都市周报》的发行、广告、品 3 都市周报社  杭州市 500.00  100%  牌经营业务 4 萧山日报社  杭州市 编辑出版《萧山日报》 3,826.00 100% 编辑出版《富阳日报》,承接各 5 富阳日报社  杭州市 1,287.00 100%  类广告 报纸出版发行,网络报道余杭新 6 杭州市余杭新闻传媒中心(城乡导报社) 杭州市 1,095.00 100%  闻,发布广告 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 7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30,000.00 100%  发布国内广告 《杭州日报》的发行、广告、品 8  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市 1,5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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