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半年报的独立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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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半年报的独立意见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7-23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3 年半年报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对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1-6 月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询问和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遵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违反《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2、经核查,2013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中的有关规定,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辛金国____________ 甘为民____________ 张 鹏____________ 2013 年 7 月 19 日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管薪酬等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华立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汪思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3 年高管薪酬标准和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及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经事前审核,我们同意提名汪思洋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汪思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系父子关系。汪思洋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符合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惩戒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辛金国____________ 甘为民____________ 张 鹏____________  201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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