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_公司公告_华媒控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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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日常运营的需要,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24,349万元。详见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3,321.46万元。关联董事陆元峰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服务等采购10,724,050.8424,000,000.001%-55%2023-057号公告、2024-055号公告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商品、服务等采购7,718.2840,000.000%-81%
杭州市城市会展研究会商品、服务等采购5000.0010,000.000%-50%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采编分成75,300,499.3672,000,000.0042%5%
浙江都快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编分成85,245,283.0285,250,000.0047%0%
浙江每日商报传媒有限公司采编分成20,416,408.6316,500,000.0011%24%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入12,786,982.7015,000,000.001%-15%
小计204,485,942.83212,800,000.0015%-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销售、提供服务等28,087,368.0730,000,000.002%-6%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提供服务等24,295.3560,000.000%60%
杭州市城市会展研究会商品销售、提供服务等47,169.8150,000.000%-6%
萧山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71,739.6680,000.000%-10%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498,082.08500,000.000%0%
小计28,728,654.9730,690,000.002%-6%
总计233,214,597.80243,490,000.00--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谭飞82,569.6万元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18号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承担舆论引导工作,贯彻国家新闻传播事业与产业的总体规划和要求,拟定本集团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辑出版《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余杭时报》《城报》等媒体,组织报纸、网站、新媒体开发各自优势资源推进传媒集团整合和可持续发展。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条的规定
2浙江都快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莫士安5,000万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18号编辑出版《都市快报》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条的规定
3浙江每日商报传媒有限公司张伟达1,000万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18号编辑出版《每日商报》
4萧山日报社王丽芳1,452.13万杭州市萧山区城河街88号编辑出版《萧山日报》
5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王柏华5,000万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友谊社区20-301代理版权的交易、采购、登记、认证服务;代理合同备案、商标、版权的咨询服务;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的中介经营;代理知识产权、股权、债券等权益交易;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管理及投融资咨询服务;文化(企)事业单位产权交易及资产并购重组服务;文化创意的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会议展览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网络)受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重大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条的规定
6杭州市城市会展研究会徐庆3万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路480号29幢(7号楼)3楼组织开展会展业相关的调查研究、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的活动;参与制订会展业标准规范;推进会展业信息、网络工作;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是否经审计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万元)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
1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102,880.8646,255.917,928.52,529.391,802.60
2浙江都快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4,702.885,857.918,524.531,820.622,131.13
3浙江每日商报传媒有限公司1,796.60115.161,650.943.05414.84
4萧山日报社1,245.33991.500.00-449.151.76
5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6,987.645,641.56558.33256.4512.25
6杭州市城市会展研究会83.9347.72126.9923.920.00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可能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1、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行业政策要求,本公司旗下传媒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等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补充协议。具体收入分成方式和比例如下表:

序号媒体经营公司分成单位固定采编费用(万元)收入分成比例备注
1日报 传媒杭报 集团6,30029.00%(1)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各媒体经营公司将按照运营和管理各自分成单位经营性业务所形成的每年经营收入的既定分成比例和每年固定采编费用二者之间的较高者向各自分成单位支付采编费用。 (2)自2015年开始,假如各媒体经营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计算)超过本次重组正式评估报告中列明的评估预测净利润,则差额部分的20%作为各媒体经营公司向分成单位追加的上年度的额外采编分成。 (3)2016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固定采编费用进行了调整,详见2016-021号、2016-029号公告。 (4)2019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纳入收入分成的收入范围进行了调整,详见2019-037号公告。 (5)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都快控股、每日传媒公司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作了变更,详见2020-038号公告。 (6)2023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全资子公司萧报传媒和富报传媒为响应相关政策的要求,与相关报社签署《终止和解除协议》,对应的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再执行,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059号公告。
2都快 控股浙江都快传媒集团有限公司9,03613.80%
3每日 传媒浙江每日商报传媒有限公司1,75031.60%

授权经营和收入分成的价款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经营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2、关联企业间广告经营,依据杭州市域内同类型媒体之市场公允价,按公司委托社会广告中介公司之代理价折扣测算。

3、其余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授权经营与收入分成相关的关联交易已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同时,2016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固定采编费用进行了调整,详见2016-021号、2016-029号公告。2019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纳入收入分成的收入范围进行了调整,详见2019-037号公告。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对都快控股、每日传媒公司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作了变更,详见2020-038号公告。

2、 其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行业政策特殊性的原因,收入分成按照《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定价,其余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原则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4月16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

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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