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07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3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美星主持,刘浩军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金美星董事代为表决。其余六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201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201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420,537.27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8,062,627.28 元,经合并调整后 2012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5,482,285.69 元。 由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07 六、《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是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适用性,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法人治理、经营管理、生产活动等各个环节,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严格遵循和实施。但是,董事会也认识到:随着经营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控制还需不断修订和完善。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七、《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将所持有的子公司洪雅美联曼地亚红豆杉种植有限公司(简称:洪雅美联)股权和全部债权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详见披露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的 2012-053 号公告和披露于 2012 年 12月 29 日的 2012-060 号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应收洪雅美联款项 44,929,326.44元,应收洪雅美联之子公司洪雅美联植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洪雅植化)款项2,207,488.89 元 计 提 单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其 中 对 洪 雅 美 联 计 提 坏 账 准 备39,929,326.44 元,对洪雅植化计提坏账准备 2,207,488.89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审计机构从事 201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聘请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九、《关于增加 2012 年与华立国际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与华立国际 2012 年关联交易额度 3,500 万元,2012 年公司与华立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 9,500 万元。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07 公司独立董事辛金国、甘为民、张鹏先生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浩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其他六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3 年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6,0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拟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含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500 万元; 为上述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是根据各公司实际经营运作需要而定的,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担保,也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均应要求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一、《公司子公司为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正常的商业条件下,2013 年为关联企业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25,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且在担保期间内,公司子公司为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不得高于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独立董事辛金国、甘为民、张鹏先生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浩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其他六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十二、《关于关联担保借款收取担保费的议案》 鉴于公司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3 年拟为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07司提供 25,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公司拟在上述关联担保借款发生时,由担保方(公司及子公司)向借款方(华立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取不超过 1%的担保费。 作为对等条件,在关联方(华立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时,借款方(公司及子公司)向担保方(华立集团及其子公司)支付不超过 1%的担保费。 独立董事辛金国、甘为民、张鹏先生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浩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其他六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十三、《关于授权公司向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授权公司在本议案生效后 12 个月内,向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 23,000 万元,借款利息不超过年利率 8%。该利率水平参考了本地实际资金使用成本,能为公司节约财务成本。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利息由借款发生时签订的协议约定。 独立董事辛金国、甘为民、张鹏先生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浩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其他六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十四、《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的议案》 经初步统计,在合理商业条件下,2013 年与华立集团及子公司进行的日常租赁关联交易预估总额为 155 万元;与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总额为 8,300 万元。 独立董事辛金国、甘为民、张鹏先生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浩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其他六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2012 年年度股东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07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十五、《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181 号华立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题。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