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洪雅美联曼地亚红豆杉种植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挂牌转让的议案》,详见 2012 年 10 月 22日披露的《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9 号)以及《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2012-053号)。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将洪雅美联曼地亚红豆杉种植有限公司 80%股权及全部债权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委托挂牌期自 2012 年 12 月 28日至 2013 年 1 月 25 日下午 5 时整止,详见 201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提示性公告》(2012-060 号)。 现为征集更多的意向受让方参与该标的的竞买,公司已于 2013 年 1 月 25日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延长挂牌时间的申请函》并获批准。该项目挂牌时间延至 2013 年 2 月 20 日止,届时如出现多名合格竞买人,则将于 2013 年2 月 22 日下午 2 时整委托浙江华鼎拍卖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建国北路 236 号诚信大厦 16 层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公开拍卖。 有关挂牌资产的详情以及报名参与竞买的要求等内容,详见浙江产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zjpse.com/。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8 日